劳动法规

当前位置: 面试问题网 > 劳动法规 > 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

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

  导读: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。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中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。更多的详细内容,下面就由编辑为您介绍。

  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

  【生育保险有关规定】

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

  【生育津贴怎么算】

 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(流产)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(月)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,计算公式是:生育津贴=上年度本单位人(月)÷平均缴费工资30(天)×假期天数。

  【哺乳】

  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: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
  【职场女性,产假怎么放?】

  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;流产费由单位支付。

  【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】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

  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

  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

  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

  【生二胎可享受晚育假待遇】

  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2013年年4月28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【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】相关文章

1. 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

2.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

3. 兰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

4. 女职工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呢?

5. 深圳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?

6.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?

7. 深圳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是怎样的?

8.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内容

9. 法律如何保护在怀孕期的女职工?

10. 乌鲁木齐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?

本文来源:https://www.mianshiwenti.com/a3752.html

点击展开全部

《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》

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,方便收藏和打印

推荐程度:

进入下载页面

﹝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﹞相关内容

「职场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」相关专题

其它栏目

也许您还喜欢